申办领事认证须知
2017-06-21 22:06

  领事认证申请人应当是申办认证文书的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申请人本人无法亲自递交申请,可由他人代理。不接受邮寄申请。中国驻卢森堡使馆只认证中卢双边文件,不认证第三国文件。

  申办领事认证需准备以下材料:

  一、申办个人文书领事认证

  (一)申请人有效护照、卢森堡居留证(卢森堡公民可提交卢森堡护照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护照(卢森堡公民可提交卢森堡护照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申请人有效护照(卢森堡公民可提交卢森堡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可不用提交原件);

  (三)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由申请人和代理人(如有)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 

  (四)经卢森堡外交与欧洲事务部认证的申办领事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卢外交与欧洲事务部认证贴纸页复印件

  (五)大使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申办公司或其他组织文书领事认证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有效护照(卢森堡公民可提交卢森堡护照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公司文件(可为复印件);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代理人有效护照(卢森堡公民可提交卢森堡护照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有效护照(卢森堡公民可提交卢森堡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可不用提交原件)和能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公司文件(可为复印件);

  (三)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由申请人和代理人(如有)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

  (四)经卢森堡外交与欧洲事务部认证的申办领事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卢外交与欧洲事务部认证贴纸页复印件

  (五)大使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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