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访问签证 |
| 2007-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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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访问签证 申请一次、两次、半年多次出入境,每次停留时间最多90天的商务访问签证,申请人须: 1.提交有效期6个月以上,有空白签证页的护照正本。居住在卢森堡的第三国公民还须提供卢森堡居留证原件。 2.逐项填写签证申请表一张,加贴一张本人2寸正面免冠近照。 3.必要时,需出具中方合作单位提供的邀请函或卢方派出单位提供的介绍信函。(一般情况,申请人不必提供。如需要,领馆会电话联络。) 申请一年多次出入境,每次停留时间最多90天的商务访问签证,除上述要求外,申请人必须出具中方合作单位提供的邀请函或卢方派出单位提供的介绍信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