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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护照须知
2007-08-04

新 发 护 照 须 知

  一、换发条件:

  1.在卢森堡当地出生的儿童,并未取得卢森堡国籍。

  2.申请人父母双方有合法婚姻手续,至少有一方持有中国护照,及当地合法居留。

  二、所需材料:

  1.完整填写护照申请表一张(可由父母代填并签字)。

  2.申请人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在当地的出生证明。

  4.申请人父母护照及卢森堡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父母一方具有外国国籍,还须提供由该国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即证明该儿童未因父(母)具有该国国籍而拥有该国国籍

  5.提交护照照片2张,具体要求如下:

  a)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一式2张(光面相纸);

  b)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或淡蓝色,其他颜色恕不受理;

  c)照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黑白照片、翻拍的照片及彩色打印机打印照片恕不受理;

  d)证件照尺寸:48毫米×33毫米

  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

  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

  三、办理时间

  办证时间约为1个月,不办理加急,手续费为55欧元。

  中国驻卢森堡大使馆

  二00七年三月四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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